厦门发布新政 进一步明确购房时间

发布时间: 2017-03-30 17:26:15 发布作者: 众易居厦门装修网 浏览人数:266

厦门至今发布了多则楼房政策,而本月28日,厦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又发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了一手商品房以及二手住房的办理时间标准,具体情况下面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厦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信息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厦门房产信息,请关注众易居装修网厦门站http://xiamen.zhongyiju360.com/news/

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提及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