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贷款系数 最高、最低贷款数额

发布时间: 2017-08-23 15:29:19 发布作者: 众易居厦门装修网 浏览人数:439

厦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又要调整了,主要是贷款的系数变化,这就意味着贷款的额度也有变化了。具体情况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厦门装修网带来的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截至今年7月31日,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连续3个月低于100%。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需住房需求的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8执行。

据介绍,当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发生变化,且贷款使用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个区间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次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

而目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贷款使用率低于7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75%~95%时为1,95%~100%时为0.8,高于100%时为0.6。

可以看出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已连续3个月低于100%。故作此调整这种情况不受调整影响

在9月1日后购房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按0.8的调节系数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一手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的提交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的交易过户网签时间为准。

也就是说,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购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这次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影响,仍按0.6的调节系数执行。

那么除了以上这种情况外,这回系数调整后再用公积金贷款,最高、最低能贷多少呀?

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对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贷款额度没有影响,最高可贷额度仍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家庭保低额度保持20万元不变。

不过流动性调节系数的调整,可能对部分职工的贷款额度产生影响。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上调,部分职工的可贷款金额

会因为系数的上调而增加,说了这么多,对于这个流动性调节系数还是感觉懵懵的!不太懂这个系数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没关系,接下来厦门装修网小编就给你来科普。

流动性调节系数

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该参数运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这是几个意思?简单来说吧,机智小编来给你们算一笔帐。

例如:以单职工月缴存额为1500元、缴存比例12%计算(缴存基数6250元),账户余额以本人最低标准缴存6个月的余额,即9000元为例计算。

9月1日前购房,贷款年限为20年

公积金贷款额度=(6250×12×35%×20+9000)×0.6=320400元,该职工可申请32.04万元公积金贷款。

9月1日后购房,贷款年限为20年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250×12×35%×20+9000)×0.8=427000,可申请42.7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如果职工将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在以上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不论流动性调节系数是0.6还是0.8,均可申请到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厦门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楼市资讯,请关注众易居厦门装修网

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提及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